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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看具体情形原则上破坏婚姻家庭的行为如婚外情等绝大多数属于感情范畴法律不过多干涉由道德规范加以约束因此也无法要求赔偿等;但如果涉及重婚等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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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对离婚案件第三者进行处罚,如果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第三者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的轻的话,就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不必受到法律惩罚。 二、第三者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的严重的话,第三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停止侵害 如有重婚、同居关系的第三者,应解除关系,停止继续侵害合法配偶权益。 2、赔礼道歉 如第三者的行为,骚扰合法配偶正常工作生活,给其造成精神伤害的,应赔礼道歉。 3、返还财产 如第三者不当接受财物,侵犯了合法配偶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应当返还财产。 4、赔偿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如丈夫不知情抚养妻子与第三者所生孩子,丈夫有权要求第三者给予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5、治安行政处罚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违反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刑事责任 如第三者构成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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