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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后股东的出资不可以收回。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
不能。股东不得随便将出资撤回。股东如果要退出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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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后股东的出资不可以收回。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要以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可以直接收回股权。 出资后,股东的出资就变成公司财产,股东只能通过转让方式来收回投资。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作为原告起诉作为股东的自然人或法人,要求其向公司返还所抽逃的出资,并支付按其抽逃出资的数额和时间计付利息。
不能。股东不得随便将出资撤回。股东如果要退出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该股东的出资除去即可。 3,当有限公司的股东遇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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