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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
结婚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 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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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有彩礼返还的情形,具体如下: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彩礼返还的情形: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男方的彩礼钱如果是存到女方的账户,结婚以后那就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要是当初被女方的父母自留,那就另当别论了。。。
婚后男方转账给女方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男方明确表示是给女方个人所有的,是一种赠与,不算共同财产;如果是转账给女方,但是转的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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