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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可以排放到以下地方: 1、工业、医院等生活污水可通过排污管经过污水处理厂后排入江河; 2、城市生活污水可通过地下排放管道汇集到城市污...
我国污水排放标准是: 1.排入GB3838类水域和GB3097二类水域的污水执行一类标准; 2.排入GB3838类水域和GB3097中类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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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5、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Ⅵ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6、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湖泊流域内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统一规划布局,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湖泊流域内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禁止新建造纸、印染、制革、电镀、化工、制药等排放含磷、氮、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对已有的污染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转产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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