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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两年之内!只要在两年内,随便你分几批,没有具体规定。每一次缴纳,都要去银行开验资户把钱打进去,出验资报告,再去工商做变更,代码,税务都要变...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领取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东签字(章)确认。公司章程需明确规定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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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非一人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期缴纳,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20%,其余部分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但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出资额还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是股东实际已经缴纳的出资额。 首次出资完成后,其余部分在规定的时限内缴足即可,没有批次或每次缴纳比例的限制,但未按期缴足将被认定为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详细规定参见《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因为外商企业可以用其他外币单位表示。 1、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3、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作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注册资本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作各方约定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 注册资本: 1、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本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1.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2.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3.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不明事宜欢迎垂询,为规避风险希望及时聘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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