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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30天以内,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予以补正。当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当中,如果存在文字错误,或者是计算错误,或者是裁决书当中有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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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敦促当事人及时地行使权利,各国仲裁法中均对撤销申请的提起设置了时间限制。例如1985年《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1998年德国《民事诉讼法》第1059条也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必须在3个月内提出,该期限自提出申请的当事人收到裁决之日起算。英国《1996年仲裁法》则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期限,要求当事人须自仲裁裁决作出之日起 28日内或如果存在上诉或复审仲裁程序,自收到该程序结果的通知之日起28日内提出撤销申请。我国《仲裁法》第59条对当事人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期间亦作出了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仲裁裁决这不仅不利于尽快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大大影响了仲裁裁决的终局效力。因此,我国今后修改《仲裁法》时有必要相应地缩短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间,例如可以考虑缩短至英国《1996年仲裁法》中规定的28日。根据1997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当事人的撤申请之后,当事人不得上诉。该《批复》虽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国内仲裁裁决所作的批复,但是依照法理,同样应适用于涉外仲裁裁决。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又作出了《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该《批复》指出,根据《仲裁法》第9条规定的精神,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期限同《民事诉讼法》中的上诉期限一样,是民事诉讼期间的一 种,属于除斥期间的范畴,是不可改变的法定期间。它不同于诉讼法上诉讼时效的期间,它没有伸缩和补充的余地,也不能存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形。无论是当 事人还是法院都不能缩短或延长,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又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也并不能引起法定申请执行期限的改变。因此,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期 限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就丧失了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就发动不起执行程序,其已获得的权利就会成为自然权利,就只能依赖义务人的自觉履行来实现。 经济仲裁开庭后会在15天内下裁决书,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会不予受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公民的,从仲裁裁决书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申请仲裁裁决执行的期限是一年。
终局裁决应当按照每一项是否超过十二个月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终局裁决应当按照每一项是否超过十二个月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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