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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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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不被起诉的人被拘留,必须立即释放。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朋友,现在刑事案件定案要求实施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此,你弟弟是否强奸服务员,不能光听服务员一面之词,还要看你弟弟怎样说,只要你弟弟不承认,致使内裤撕破,也不排除是她自己撕破要陷害你弟弟的可能。还有,有无你弟弟的精液之类物证,如果没有,在卫生间内仅有他们两人,只要两人口供不一致,谁能证明你弟弟是强奸呢,由于没有看到卷内材料,不知道你弟弟是怎样和公安讲的,要告诉他承认或者不承认的后果,争取因证据不足而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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