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一般超过一年时效的话,委是不予受理的,但是我们要找一些关于在一年之内,中断劳动时效,这期间一直在向政府部门求助或者一直在向政府部门反映问...
为你解答像你朋友这种情况是否适用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这个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1年申请期是时效概念,可以适用中止、中断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存在的,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诉讼应作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时效)中止、中断的依据,劳动者未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但在一年内提起过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诉讼,生效的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或判决结论产生后一年内,工伤认定部门应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理由是: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已经明确、用人单位已经确定。劳动关系已经明确的条件有三:一是劳动者与建筑单位(或劳务公司)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已载明了用人单位。二是劳动者与建筑单位(或劳务公司)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建筑单位(或劳务公司)已出具书面证明,承认自己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三是经过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诉讼,已生效的仲裁诉讼文书结论已确定建筑单位(或劳务公司)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对自己的用人单位名称并不知晓,劳动关系并不明确,用人单位是谁并不确定,只能在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诉讼结论产生、用人单位确定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用人单位不确定的情况下,确认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名称,工伤认定部门也不会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更不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单位应当在30日内(期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期限)的单位也可以申请,但工伤认定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的,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时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4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