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
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1、首先确定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 2、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的,发起人应当先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并在成立大会上通过; 3、发起人认购股份并按章程出资;募集设立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4、募集设立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制定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说明书;发行股份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缴纳股份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成立大会,并在成立大会召开前15天通知认股人或者公告会议日期; 5、申请设立登记:发起人认可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并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当在成立大会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76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法律规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是: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有公司住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