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时房子归对方,我可以有居住权吗?

2023-10-12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当事人需要处理财产的分割、抚养权的分配等相关事宜,这也是当事人在离婚时比较关心的问题,存款、动产等在分割时比较好处理,但是涉及到不动产特别是房产的分割时,可能会产生很多协商和处理上的问题。 房产本身和存款不同,不能够直接一人一半进行分割,一般会采取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取得房屋财产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的方式来分割房产,但很可能会出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并无其他房产,甚至可能同时在抚养孩子,这时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当事人能否取得居住权呢? 离婚时房子归对方,我可以有居住权吗? 一般来说在司法实践当中出现的居住权的情况主要是两种,首先是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了居住权的,居住权本身可以是永久的也可以是附一定期限的,虽然之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过居住权本身的性质、设定方式等,但一般将其视为一种用益物权,可由所有权人进行设定,因此对居住权的约定一般是认定有效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在诉讼离婚中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对方给予适当帮助的,可以采用由一方取得房屋居住权的方式。 这种情况是来源于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离婚后无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的一种情况,生活困难指的是依靠个人所有的财产和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没有办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况。 而针对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作为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互相扶助的义务的外延,另一方应当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一定的帮助,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移转或者是设定一方拥有一定时间内房屋的居住权。 因此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的一方是可以取得居住权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