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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合同可以办营业执照。 国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营业执照管理制度》中规定,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
企业出租房屋营业执照需要增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3、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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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有符合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才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与是否有营业执照无直接关系的。 二、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1、营业执照是经营者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凭证,房屋出租人无权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承租人的营业执照。2、为了防止出现”前手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不变更或者注销影响后手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侵害房屋出租人利益的问题,出租人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可以约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到期不再租赁房屋的,在房屋租赁到期之日起几日内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承担违约责任。3、承租人搬迁到新的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对于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可以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予以行政处罚。
1、我国已经改革了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已经没有年检的说法,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 2、法律依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第二条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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