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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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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的分摊的培训费用。 2、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企业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员工给予处分。对于员工自动离职,企业可按旷工处理。 4、依据本企业规章制度,行使行政处分权。 5、企业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
自动离职有下列后果: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员工自动辞职的话,即使公司没有同意或出具离职许可,员工不想继续在你单位工作,你想留也是留不住的。员工自动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对于新招聘的员工,如果他的前一工作单位不愿意出具离职证明,则需要员工出具一份承诺书,即承诺其与前一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否则,由自己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果因此与他的前一工作单位发生纠纷,只要能够证明我们自己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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