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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之后按照裁决的内容要求对方执行即可,如果对方未在裁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自觉履行的,可以向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通过...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式几份法律无限定,因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人数分别,需要制作的裁决书分数也会有所分别。但裁决书应当送达各申请人、被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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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裁决书范本一般都是有专业律师撰写比较稳当,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书使用说明如下: 1、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事项中同时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条规定的争议事由(一裁终局和非一裁终局事由),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同一份仲裁裁决书中分项裁决,但应分别告知起诉权。 2、仲裁员在裁决书原件上签名,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裁决书原件存入仲裁正卷中保管。送达给当事人的为裁决书副本,尾页左下角空白处加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仲裁员不在副本中签名。裁决书副本仍由仲裁员打印署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作出的先予执行裁决,不作起诉权的告知,由仲裁机构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式几份法律无限定,因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人数分别,需要制作的裁决书分数也会有所分别。但裁决书应当送达各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并存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借口、裁决结果和裁决日子。裁决书由仲裁人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分别意见的仲裁人,能够签名,也能够不签名。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限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期满不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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