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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想要查询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的话,那么可以直接在人民法院带上自己的去查询相应的案件信息,但是只能查询自己这一方面的,其他的是没有办法...
如果丢失,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的档案室进行查询,并要去档案室复印民事调解书,加盖法院档案室公章。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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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持有效证件向进行查询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拿到做出判决的调取原调解书档案,复议调解书由法院加盖公章。根据《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县、团级以上(本县、区的,应持乡、街道办事处以上)介绍信,按有关外调规定办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阴私和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案卷,不得查阅。律师查阅档案,应通过原案件承办人办理。卷内材料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结论性材料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准摘抄和复制。
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受理后进行调解,最后登记。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情况为不予受理的事项:1、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2、已经做过调解处理,再未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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