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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逃至野外;需要将其放生于野外的,放生单位应当向所在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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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审核批准,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二)未经审核批准,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三)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未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的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
如果只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存在狩猎、杀害、收购、运输、加工、销售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自然不会被判刑。但是会根据当地的规定处以罚款。 如果不仅有捕猎、杀害、收购、运输、加工和销售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将构成犯罪,并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构成犯罪,情节不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一)至(四)项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处罚。违反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农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生鲜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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