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到目前为止,我市绝大部分非深户员工为降低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不愿意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参保率太低,这一险种无法在非深户参保员工中推广。以后再考虑非...
非深户在职员工只要交了综合医疗保险,就会自动绑定由单位扣缴生育保险,无需再单独申请生育保险。但非深户在职员工只参加住院保险或劳务工保险的,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只有用人单位,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是为保护女职工在产假内能够得到休息并使其婴儿能够得到照顾而制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收入势必会受到影响,而生育保险的宗旨在于补偿生育职工在此期间的经济损失。如果生育职工还需自己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其经济损失就没有得到补偿,这是有悖于生育保险之宗旨的。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 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2011年12月,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做出调整,北京非京籍职工从2012年起可享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将不低于单位平均工资。男性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431人已浏览
1,560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