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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可以正常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如果之前被认定为是工伤的员工在新的工作单位旧伤复发且需要进行治疗的,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并且单位需...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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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旧病复发,也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复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员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等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的,确认需要治疗的,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仍然可以有一个停工留薪期,也可以直接从工伤保险中获得补偿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一、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二、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月始改领相应等级的待遇,其中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按新的等级标准补发差额。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 3、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并在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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