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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补办.原身份证复印件是否能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原身份证没有失效,则复印件也有效;否则,无效,不能用。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
根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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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制定的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居民在丢失身份证后,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 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需要到管辖我们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 2. 报失后,需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带上户口簿和村委会开的证明。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地点也是在家乡乡镇派出所。 3. 由于新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长,一般是3个月,所以需要先在家乡乡镇派出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再邮寄回来。如果遇到检查等事情,可以拿出来作为证明。 4. 拿到新的身份证后,需要退回临时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后,依法进行补办即可,不需要进行挂失。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在新的身份证下来之前,只要旧的身份证没有被过期,旧的身份证仍然可以使用。如果旧的身份证已经过期,就不能继续使用了,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1.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2.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3. 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 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2)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本人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 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的,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 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 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 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8) 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全部交回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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