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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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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
协议离婚:民政局办理,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我可以代为起草)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但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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