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
1、一般保证责任。 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承担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4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