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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婚前买的房产,双方都有出资,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了保障另一方的权益,另一方应要求该方签订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出资及应占房产的比例是多少...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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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自愿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有权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与人,不动产的赠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办理了登记手续,已经履行了有关手续,视为对妻子的赠与。从法律层面上讲,该房子以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是房子的所有人 婚前还是婚后把妻子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面 都是你对房子的一种处分行为 意思就是你愿意把房子的一部分赠与给妻子 你们夫妻共有这套房产 如果房子是你婚前买的 婚后妻子也没一起还房贷或是出钱 房产证上面是你一个人的名字 那房子就是你自己的 如果房子是你婚后买的 即使你妻子的名字没写在房产证上面 她也是房子的共有人
先看一下《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姓名。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您公公婆婆的姓名,那就谈不上霸占,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产归属的唯一合法有效证据,《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姓名,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就属于谁。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您老公和您的姓名。那么,该套房屋就是你们的夫妻共有财产,您和您老公各占有50%的所有权。您的那50%的所有权属于您,这是毫无疑问的;您老公的那50%所有权属于您老公的遗产,应该由您老公的配偶(也就是您)、父母(也就是您的公公婆婆)、子女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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