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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总计起来计算拘留最长就是37天,超过三十七天是肯定不能拘留的,如果37天证据仍然不足,一般会改变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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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的三种情况, 1.如果在侦查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的三种情况, 1.如果在侦查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拘留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必须补充侦查证据,否则将释放嫌疑人。同理,证据不足不能判刑。具备哪些证据才能实施逮捕呢?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不仅是适用逮捕的首要条件,也是逮捕的证明要求。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实体事实的要求,即犯罪事实;第二,对证据的要求,即有证据证明。这两个方面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了逮捕的证明要求。1、关于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是指:(1)犯罪行为;(2)有明确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2、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和有明确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必须根据现有证据依法认定的,这是逮捕证明要求中的证据证明。“有证据证明”包括对证据的质的要求和量的要求。具体来说,有两个含义:(1)证据必须是真实的。这是对证据质量的要求,即审查逮捕中适用的证据必须经过核实。(2)证据可以相互印证。这反映了对证据数量的要求。这个数量的要求不是机械的、具体的,应该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掌握。证据可以相互印证,排除孤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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