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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实践中应当区分情况处理:1、罪犯、...
减刑那个不叫证明叫减刑材料看你是怎么减了光减刑的还好写点 我记得有思想汇报个人总结还什么我忘记了A4纸一般一种材料四张左右 不用担心每个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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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进行医疗鉴定。在实践中,应区分情况: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应当按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进行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有关职工保险的规定予以补偿;自杀或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而死亡的,属于抗拒改造行为,监狱、拘留所不予赔偿(补偿);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非正常死亡的,监狱、拘留所不予赔偿(补偿);如因监狱、看守所工作人员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死因。罪犯家属有疑问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死亡异常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查,鉴定死因。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6、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由此可知,服刑人员是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的,应当按照以下的条件和步骤进行结婚登记: 1、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果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2、服刑人员要上交一份书面的且有签名的结婚申请书给婚姻登记 3、服刑人员应当到服刑监狱所在地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注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包括服刑人员服刑前常住户口所在地。但是,还是服刑监狱所在地最方便办理登记。既方便监狱对服刑人员的管理,也方便拿到监狱出具的相关证明。 毕竟服刑人员正在监狱服刑,人身自由被限制,需要接受监狱的严格管理,从他能不能出去办理假婚登记,到监狱出具相关材料,都是需要和监狱管理机关进行大量的沟通交流,需要服刑监狱的配合,服刑人员才可以顺利的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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