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很多地方都是失业人员事业之前和再就业后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合并计算,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期间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
失业人员进入各类企业就业的,要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新单位在15日内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失业人员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原用人单位将其档案等转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的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时封存养老保险手册,中止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在另行办理中断缴费手续。失业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再就业的,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相当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后,由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辞退、裁员等原因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失业时,原单位凭《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等证明,办理停保手续,核发《基本养老保险手册》等参保证件,补缴所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失业后重新就业的,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手续。 1、参保人员失业后重新到新的工作单位就业的,由新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续保手续。 2、参保人员失业后从事个体经营或自由职业并续保的,由个人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以个体经营和自由职业者身份续保时,须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记录的《基本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个体营业执照或所从事职业的证明。
失业人员未就业期间中断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又未重新就业,本人自愿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以个人继续缴纳。失业人员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养老保险金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妥善保存; 2.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移交其档案等有关手续,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有关待遇停止发给; 3.失业人员未就业期间中断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又未重新就业,本人自愿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继续缴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0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