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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
1、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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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去双方其中一处登记处去处理,其他地方是不行,只要到一个人就可以了,但是材料是必须带全。 2、双方是依法登记结婚的,现在还是婚姻关系。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对于登记档案丢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结婚证明书是证明夫妻间结婚关系的有效证明书,如果结婚证明书丢失或破损,当事人可以持有户籍簿,身份证明书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婚姻登记机关验证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文件,确认真相的,必须为当事人重新发行结婚证书。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发行结婚证明书与结婚登记不同,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向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确认是否自愿结婚等情况,重新发行结婚证明书是结婚关系已经存在的,民政部门只要核对结婚文件的记录就能确定情况。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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