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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卖了”是指签了合同、收了款,你就有协助办理过户的法律义务。不能要回。 如果“房屋卖了”是指签了合同,尚未收款,可以要回,但要依据合...
如果“房屋卖了”是指签了合同、收了款,你就有协助办理过户的法律义务。不能要回。 如果“房屋卖了”是指签了合同,尚未收款,可以要回,但要依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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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卖了”是指签了合同、收了款,你就有协助办理过户的法律义务。不能要回。 如果“房屋卖了”是指签了合同,尚未收款,可以要回,但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违约条款,一般按定金的双倍返还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应本着尊重现状、维持稳定的原则,立足调解,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房屋是不能要回来的。虽然从物权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发生转移,但是,买主可以根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卖主应当履行过户的协助义务。因此,也就不能要回房屋了。
可以卖的,但是你把农村的房子卖了,如果以后再想回家乡申请宅基地盖房,那就困难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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