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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公示...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配租方案公布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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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知道公租房每年的标准审批流程是怎样,可以看:1.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或转租,也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2.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3.承租人应当每2年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申报住房、收入情况,未按规定申报的,视为放弃租赁住房,合同终止。
,接下来是进行摇号,然后确定选房顺序。如果申请的时候,有剩余公租房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备案通知单直接向产权单位申请承租。其中,配租按照产权单位收到备案家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 以下是详细资料: 1、公租房应当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个月前公布房源并向社会发布配租公告。 2、同时,区县住保部门应当每年组织公租房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并根据各公租房项目的配租及运营管理方案,组织意向登记、顺序选房。公租房优先满足项目所在区县备案家庭的配租需求。 3、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备案家庭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备案通知单直接向产权单位申请承租。其中,配租按照产权单位收到备案家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 4、这意味着,将来如果有摇号剩余的房源,全市的公租房备案家庭均可以向产权单位自行申请承租,并实行“先到先得”。
申请公租房市级备案通过审核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进入轮候,不用再提出申请。各地公租房管理局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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