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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
工伤误工费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由侵权人支付,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支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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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受损害的伤者本人或死者的亲属可以主张误工费。在主张误工费或误工损失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如下: 1.什么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受伤到痊愈的这一段时间,无法正常从事工作或劳动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2.误工费和误工损失的获赔权利主体:受伤者本人或死者的亲属。 (1)如果死亡案件亲属人数超过3人的,按照原则规定的3人计算。 (2)如果在治疗期间护理伤者,那么护理人员的误工费相当于护理费,不能重复获得赔偿。 3.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就治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1)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2)如果住院或在家休养的,以住院终结或医嘱建议的休养时间为准,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休养终结之日。 (3)受害人死亡的,其亲属误工时间一般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尸体火化之日止。 4.误工费赔偿的数额按以下四种情形确定: (1)伤者或死者亲属能够证明有固定收入和收入实际减少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如果赔偿主体无固定收入的,那么可以根据其证明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如果赔偿主体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那么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如果赔偿主体无固定收入,近三年的收入和职业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指出了工伤误工费由谁支付这一问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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