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胁迫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欺诈订立的合同能否撤销,取决于情况。 对于被欺诈订立合同的效力,需要区分对方欺诈和第三方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但对于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反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另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行为的,被欺诈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如果对方不知道合同,欺诈者不享有撤销权。
1、第三人胁迫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一般应自受胁迫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 2、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可以协商解除。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