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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车祸医疗费用不合理,患者可以要求鉴定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医疗费用的赔偿一般以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和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的文件为依据。未经医...
认为车祸医疗费不合理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或者卫生主管部门投诉。医疗机构对患者就诊疗行为提出的疑问,应当及时予以核实、自查,并指定有关人员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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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车祸的当事人负不起医药费,如果当事人依法购买了保险,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如果当事人并未购买保险的,由交强险垫付抢救费用,之后向当事人进行追偿,一般可以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医疗费用的赔偿一般以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的文件为依据。未经医务部门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赔偿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不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等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起赔偿。
在“保险免责条款的效力”部分的第九条规定:保险条款约定“保险人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的,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医疗项目支出,保险人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赔付。 因此,江苏各级法院对于保险公司提出按照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赔付医药费的抗辩理由,是会支持的。至于江苏外的省市,法院是否有相同的规定,就不清楚了。 尽管各家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有所不同,但都有保险公司对超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药费不予赔付的保险条款。作为免责条款,只要保险公司依法履行了明确告知的义务,对被保险人还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虽然被保险人对伤者的医疗费是承担全额赔偿的责任,但保险公司不一定对你全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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