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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股东(发起人)出资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章、《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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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一、如果是股权变更的话,只要是涉及到实际出资或者技术入股的,最好是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 二、如果仅仅是企业内的干股,则可以不用去工商局进行股东信息变更登记。
根据《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工商股权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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