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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企业借款问题确有不少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比如借款利率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严格禁止高利贷,禁止非金融企业之间的相互借款等等。最高人...
1.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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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等。 2,2010年最高法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机关从中国经济实践中,归纳出更现实的执法标准。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贷款人(出借人):×××借款人:×××法定住所及邮编:(实际经营场所及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及传真:××××××××手机:×××××××××××担保人:×××法定住址及邮编:(实际住址及邮编):×××××××××办公电话:××××××××家庭电话:××××××××手机:×××××××××××今有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元(大写××××××),应于××××年××月××日归还,届时一并支付利息×××元。贷款人:×××借款人:(签名并盖章)×××担保人:×××时间:20XX年××月××日借条是人彼此之间为处理财务、物资或事务来往,写给对方作为凭据或有所说明的条据。借条的一般格式为:1.标题。写明“借条”。2.正文:写明事由或事实(涉及金额必须大写)。3.署名、日期。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示例今借到×××人民币元××××××整(¥:××××××元),××月内还清,不计息。此据。借款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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