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
出现了车祸,保险合同车辆损失险起诉状如下,诉讼请求 责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被告梁影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车辆自燃损失险如何赔偿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本保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保险。1、保险责任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2、保额如何确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王先生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捷达车,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为98年5月,2001年5月投保,自燃损失险保额为12万*(1-3年的折旧率20%)=9。6万或低于9。6万的其它保额。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的车是二手车,则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保高了也不能赔偿那么多。当车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自燃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二、车辆自燃损失险不赔的情况下列情况下的车辆自燃损失险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不明原因产生的火灾;(二)、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三)、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四)、在修理期间或被扣押期间;(五)、保险车辆改装或加装的设备引起的火灾;(六)、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七)、车辆无档案或与档案不符的;(八)、未按政府规定进行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一、车辆自燃损失险如何赔偿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本保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保险。1、保险责任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2、保额如何确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王先生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捷达车,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为98年5月,2001年5月投保,自燃损失险保额为12万*(1-3年的折旧率20%)=9。6万或低于9。6万的其它保额。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的车是二手车,则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保高了也不能赔偿那么多。当车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自燃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二、车辆自燃损失险不赔的情况下列情况下的车辆自燃损失险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不明原因产生的火灾;(二)、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三)、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四)、在修理期间或被扣押期间;(五)、保险车辆改装或加装的设备引起的火灾;(六)、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七)、车辆无档案或与档案不符的;(八)、未按政府规定进行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1、报案 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之后保险公司内勤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汽车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确认保险标的再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然后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