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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
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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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要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理由等基本信息。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还要注意提交证据,要搜集证明有侵权事实的证据并提交给法院。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起诉书追索精神损害赔偿。但并不是任何侵权行为都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只有一部分侵权行为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如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侵犯他人人格权导致严重的精神损失等侵权行为可以追索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赔偿也叫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自然人的下列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性人格权。即俗称的人身伤害,具体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精神性人格权。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信用权、性自主权(即贞操权,也就是俗称的性骚扰)。 ——一般人格权。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对于在目前立法中尚未得到确认的具体人格权,可依据一般人格权请求保护。 ——身份权。具体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 ——人身权的延伸保护。即对死者的名誉、肖像、姓名、隐私、荣誉等人格利益,以及其遗体、遗骨的侵权行为,死者的近亲属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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