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纳入道路...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纳入道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纳入道路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二)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道路交通相关企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采用先进工艺技术,限制和淘汰技术落后产能,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设备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三)在审核、审批或核准新建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负责审查是否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等设施。
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措施;(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四)按照职责权限,办理挂牌考证和驾驶人、车辆检审验业务;(五)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六)督促、指导交警中队、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及村(社)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考核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乡镇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农用车安全管理、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机动车摸底登记、交通安全宣传、查纠违法等工作。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逐步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公安、交通、农业、司法、教育、宣传、文广、农机等部门有明确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社会团体有明确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体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3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