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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事故认定,一个是损害赔偿调解。在事故认定程序中,车祸...
问下医生这个修复需要的大概的费用,然后适当加些交通费或者其他补助,估算出具体的数额。然后和对方去谈,尽快的协商达成一致,取得赔偿。若时间拖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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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是交警按照事故当事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而作出的的事故当事人在事故中应负何种责任的认定,而不是协调出来的。 如果责任认定司机负全部责任,则司机应该负担所有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而不仅仅是保险赔偿。 事故责任认定,只是一种证据和处理事故的依据,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申请上级交警复核,可向法院起诉。 因此,你该治疗的尽管去治疗,检验伤情是交警的事,不论是轻重伤,对事故损失的处理处理都没有影响。伤残评定时间是治疗结束,或者治疗没有结束但病情稳定也可以做,没有规定必须是出院后三个月。
伤后继续治疗的费用有两种主张途径:1.能够确定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次性主张,2.不能确定的可以带发生后再主张。 误工费也有两种:1.如果没有造成伤残的,根据医嘱所确定的休息期确定误工时间,再按照本人的工资标准乘以误工时间;2.如果造成伤残的,则误工算到定残日止,定残日后根据伤残情况补偿伤残补助。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方法: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对于因交通事故创伤而引起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损伤与其疾病的因果关系,治疗单位的诊断或鉴定意见予以适当赔偿。治疗与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凭据支付是指凭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支付)。在没有县以上医院的地方,需要紧急抢救或治疗轻微的事故创伤,可以凭其医疗单位的单据,经过公安机关事故办案人员对单据进行审核后赔偿。原治疗医院无法满足医疗需要,确实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出具原治疗医院的转院。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的,均不应赔偿。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应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结付。这部分费用一般参照结案前已用费用和医生建议,确定结案后继续治疗大体费用,这部分费用结案时一并计算在损害赔偿费中。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对其末来治疗费用能够确定的,按照治疗必须的费用赔偿;不能确定的,当事人以后可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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