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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的借款合同如果是依法成立的,该合同有效,其中超过法律规定最高利率的约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
高利贷借款合同如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合同部分具备法律效力。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出部分的约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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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民间借贷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不是所有的民间借贷合同都能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借款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四倍以上,视为高利贷,且不受法律保护,那么,也就是说,大家在民间签署借贷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借款利率,同时也要先了解当地银行的基准利率! 其次,民间借贷合同不能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众利益。在这里,没有明确的说明哪些合同条款是不对的,所以请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是,最好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 再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借款合同。
借款担保充当保证人,保证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应当符合下列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保证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借款合同这一主合同也是有效的。
在民间借贷中,若借据中有“如到期未还,由XX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承诺,可以认为双方口头合同的书面补充,即使没有出借人自己的签名及表示同意的字样,对还款的救济方式的表示,但是应当认定借贷行为是成立的。“强制执行”虽然没有完整表述出“处理”、“裁决”的意思,但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但他们都是自然人,符合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所以口头约定也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当事人对附加内容有争议时,法院应该不予支持。假如出借人自己单独添加不利于借款人的苛刻、不利或者损害借款人的条款,在没有第三人在场、且该借据式合同又只有一方掌管的情况下,显然对借款人存在不公的因素,法院不可只认定其一,而不认定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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