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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1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相关信息,并在新的缴存年度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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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和补贴,包括、奖金、计件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为依据、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2、计算方式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采取四舍五入到元的方式处理、加班工资。3:计时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1
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8100元;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与2015年度保持不变):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830元,溧阳市和金坛区均为1590元。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单位可以在各5%至7%的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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