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注册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在五十人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大于等于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你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数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如果你注册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费用问题工商部门有具体标准,可以去咨询一下
商标权合理使用是指商标权人以外的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叙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说明性使用或平行使用的方式善意使用商标权人的商标而不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衡量是否构成上述任何一种形式的合理使用时,应受以下条件限制: 1.使用目的具有正当性 这种使用是为了说明本商品的性质、质量、用途、主要原料、型号、数量等产品本身方面的特点,而不是作为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来使用,也不是与之密切相关的在商标识别商品的意义上使用。实践中,衡量的具体标准是看主观上有无用作商标使用的意图,以及客观上是否存在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的后果。 2.使用行为出于善意、具有正当性 善意标准通常是看有无不正当竞争之目的,即看使用人是否存在与商标权人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目的。正当性标准则要求使用者限于为说明产品或服务而不可避免地使用商标中的词语,而不能在使用中突出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暗示与商标权人的产品存在某种关系,从而产生误导消费者的不良后果。如实践中,有的生产经营者在进行“说明性使用”时,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置于十分显著的位置,而将自己的注册商标则置于不显眼的地方,或者对他人的注册商标有意进行“艺术处理”,以引起他人的注意,这类行为即有“搭便车”之嫌,不属于商标的合理使用。换言之,善意、正当使用不能造成对相关商品或服务产生混淆。 总的来说,商标的合理使用是基于诚实信用和善意的使用,是一种非基于商标性质的对商标的正当使用,也是一种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描述、提示或者说明性质的使用,它既不能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后果,也不能构成对商标的淡化。
1、公司名称查册,香港直线查询需时15分钟; 2、提交"委托书",提交已详细填写好的委托书或签署协议书; 3、交付定金,预付50%,并且全额支付1‰的注册资本税金; 4、签署法定文档,安排所有股东到指定地点签署全套文件; 5、政府审批过程(可在4个小时之内完成审批并出示证书扫描件); 6、制作绿盒,内含章程、股票本、记事册、印章等; 7、公司成立完毕,领取全套资料,缴纳成立公司未付款项(快至3个工作日)。 注:注册事宜交由我司帮您代理,可免除繁琐流程,您只需提供身份证件,签订委托协议,其他操作细节卓盈公司帮您一站注册(详细情况点击在线咨询)。基于我回答在香港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于具体规定你可以掌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494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