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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方式,前往参保人所参保的医保局受理窗办理,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打印出医保转移的凭证,然后拿着医保转移凭证; 就可以前往下一个参保地的...
单位的员工,社保迁回户口所在地的回答,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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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是退休年纪之前,全国范围内都能够解决转移。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交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能够接收。跨省社保转移手续如下: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解决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组织解决《参保交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交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进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养老保险接续手续。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置,不用本人解决的,不用担心:即转进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满意请采纳。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是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7号,以下简称办法)而制定的实施细则。
转学籍到户口所在地就读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以义务教育阶段为例,其他可参看《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琼教基〔2014〕6号):第十九条学生转学审批流程如下:第一步: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卡(由电子学籍系统打印或学籍档案中复印)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向学生法定监护人提供《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监护人填写相关内容,学校在相应栏目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第二步: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校有关人员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和家庭住址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审批,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第三步:转出学校审核同意、盖章;第四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寒假、暑假期间办理。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但在毕业年级转回户籍地就读以便参加户籍地小学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学籍主管部门可酌情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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