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法更改:当事人的出生日期,应以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为准,该证明一经签发,原则上来说,是无法更改的(所以填写内容时,要仔细核对)。...
材料要求 姓名变更 1、本人或父母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去进行更正登记,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 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户口登记的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户口登记的收费标准: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如遇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户籍登记要求的,须凭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到原签发单位办理变更。如符合户籍登记要求的,不予变更。如果当事人想改户籍上的名字可以到管理部门进行更改,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簿、;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如果真的不一样,那也是后改的。你只要用现在的名字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影响。派出所变更姓名控制在16周岁以下。一般来说没有问题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7人已浏览
2,777人已浏览
724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