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案件管辖如何确定?《》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1、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地域管辖方面,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商标权属纠纷案件: 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依侵权行为地确定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不仅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也包括侵权结果的发生地。 (1)原告仅起诉制造者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原告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的,原告向销售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制造者的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案件管辖如何确定?《》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有关产品质量的侵权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三、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在同一纠纷案件中的并存。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是两种最为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两种法律关系经常并存于同一纠纷案件之中。如甲区加工厂与乙区贸易公司,在丙区签订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约定,甲区加工厂在其设在丁区的加工一分厂为乙区贸易公司加工一批包装盒,合同还约定,如果将来发生争议,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合同签定后,甲区加工厂并没有在其设在丁区的一分厂完成加工任务,而是在其设在戊区的加工二分厂实际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加工任务。乙区贸易公司接到包装盒后,一方面,用部分包装盒对货物进行包装后入库保存,另一方面,将部分货物用该批包装盒包装后运往己区。由于甲区加工厂加工的该批包装盒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致使乙区贸易公司包装后入库的货物因包装盒破损而受损害,此外,运往己区的货物也因包装盒破损而受到损害。乙区贸易公司为解决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问题与甲区加工厂发生争议,乙区贸易公司决定向法院起诉。请问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4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