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处理非法同居者的方式:如果双方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非法同居者如果是已婚男女同居的,构成重婚罪的,会...
关于如何处理的问题上,我做以下简要分析。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行为。法律上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如何处理的问题上,我做以下简要分析。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行为。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一说,非法同居是民间的一种误读。对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的,我国法律对此没有任何规定,道德上现在也是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认可。对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非法同居和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为双方并没有领取,不属于合法的婚姻状态,所以也不属于重婚的情况。只是在原夫妻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考虑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程度,在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另外受害方提起的过错损害赔偿也应当得到的支持。
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5、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 此外,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关于非法同居分割财产处理应有别于婚姻法,但又不能脱离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财产处理上小编倾向于属于共同财产,依法均分才适宜。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的总结,多谢大家的阅读,如果想要进一步了解,欢迎来咨询。 (责任编辑:王小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