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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
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离婚补偿,可以双方协商,可以在中少分,可以另外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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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民法典》关于离婚的新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之上的,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只能申请诉讼离婚。如果要诉讼离婚的,首先要提交诉讼申请,等到人民法院同意之后才会进行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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