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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健康权的赔偿标准: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收入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侵犯公民重合健康权的赔偿标准根据造成公民身体伤害、造成公民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造成公民死亡的不同情况分为: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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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件收费 一般无财产争议性质的案件,比如仅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抚养权争取案件,都是采取按件收费的标准进行的,根据不同的案情收费一般在5000—20000。 二、计时收费 一般在律师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时候都是计时收费的,根据咨询案件类型不同、复杂程度不同,一般收费是200—500元一小时。 三、按标的额收费 案件存在财产争议的,一般以诉讼标的为基础,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8%—10%,最低一般不低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7%;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以上数据均为部分收集整理和不完全统计,不具备普遍性,仅供参考。除了以上收费标准以外,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方式一般为前期仅收取成本费用,判决后或者执行后按标的额一定比例收取费用,这个比例一般不超过30%。
《》第27条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计算标准作了如下规定:(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抚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为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其死亡时止。在此,“上年度”指的是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赔偿委员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仍按作出原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
《国家赔偿法》第27条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计算标准作了如下规定: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抚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为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其死亡时止。在此,“上年度”指的是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赔偿委员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仍按作出原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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