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法》 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知道您的保险合同上有没注明“有病”,如果注明了,那公司没责任,解除合同是保险公司的权利,如果没注明,保险公司后来知道了带病投保,解除合同也是他的权利。但如果他们知道实情又不解除合订禒斥溉俪防筹狮船饯同,而在发生理赔时拒赔那就是保险公司的不对,你可以告他。当然,你可以控诉帮你办理保险的业务员没履行“询问职责”,让保险公司承担由此而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
由于保险人的特殊地位,各国立法都规定保险人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投保人有违法行为或重大的、特别规定的违约行为。 我国保险法也沿袭了这个规则,通过立法的形式严格限制了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此即《保险法》第16条规定除本法令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但是,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法》同时规定在如下情况下,保险人有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权利是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特别的权利,当然,作为权利,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 《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解除合同限制了比较严格的条件,保险人可以根据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履行通知义务解除合同,根据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解除合同,根据谎称发生保险事故解除合同,根据年龄申报不真实,实际年龄不符合合合同约定年龄限制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效力中止2年未达成协议解除合同等情况。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公司单方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后,首先要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保险公司是否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和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