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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公司为员...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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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保费。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征费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其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其欠缴金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综上,你现在有两种方式选择:1、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补缴工作期限内的社会保险并按照劳动合同法46条第一款,47条的规定,给予你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获得的经济赔偿2、除了主张上述全部权益之外,再去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控告相关行政部门会给予其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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