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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与子女可否解除亲属关系

2021-12-01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和实际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死亡或者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再者,在继父母子女关系中,没有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只存在婚姻关系。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最后,长期共同生活或者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者继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以允许解除。但是,解除关系后,对于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成年的原继子女仍然应该承担赡养和帮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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