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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律师关于担保公司担保金担保公司能退不的问题给您的解答如下 担保金是交给担保公司的因为担保公司要为你提供担保所以担保金是担保公司收取的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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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动适应融资担保行业改革转型要求,加快完善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潍坊市通过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和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并举、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并重的原则,按照“减量增质,做精做强”的要求,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推进银担合作,创新业务模式,加强行业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打造以国有资本为主导、多元资本共同参与、担保功能强健的融资担保新格局。 一、出台政策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43号文件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潍坊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促进全市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字〔2017〕1号),通过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强化再担保服务功能、优化政银担合作模式、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等方面推动全市融资担保行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在省金融办的大力支持和各县市区政府的积极配合下,全市共有注册资本3亿元及以上融资担保机构14家(其中5亿元及以上5家,10亿元以上1家),率先在全省实现3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经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但未明确公司违反章程或者未经决议擅自对外担保的后果。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有观点认为,法律规定公司必须遵守章程,现公司违反章程实施行为,故应认定为无效(强调静态安全,保护财产所有关系)。也有观点认为,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内部管理问题,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故应认定为有效(强调动态安全,保护财产流转关系)。《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反映出,立法机关对上述问题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即侧重于保护财产流转关系。至于“善意相对人”中“善意”的认定问题,有待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担保是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具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方式。如果被担保人也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一般由担保人先行履行债务。担保分为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要注意只有书面担保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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