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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你们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第五节入伙、退伙 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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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撤资的法律规定如下:合伙人撤资的,可以依照《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一)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撤资。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合伙人撤资,合伙人不能从合伙企业撤资。对方公司擅自撤资的,首先要看双方原合伙协议是否有明确约定。合伙人不能撤资的,应当参照违约条款解决。(二)未明确约定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不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产生不利影响的,可以撤资,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撤资违反上述规定,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也就是说,合伙人需要与其他合伙人协商而不影响合伙人撤资伙人可以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退出合伙的条件如下: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可以退出合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出原因;2。经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3。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的原因;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首先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如果你们的权利义务是这么划分的话,你们属于有限合伙企业,不属于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中各个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情况,以及管理公司事务的权利等,需要各个合伙人去协商解决,没有硬性的一些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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